為什麼人要談戀愛?這個問題就好像我們為什麼要結婚一樣。

最近有個朋友結婚,婚禮的前一天,她媽媽特地告誡她說:「永遠都要記住,你結婚就是為了要讓自己更幸福。」

戀愛也是如此,我們談戀愛的目的,正是要一加一大於二,讓自己和對方都過得更幸福。

換句話說,如果你在戀愛中經常覺得委屈,經常感到不快樂,那或許,你已經失去談戀愛的初衷了。

愛一個人的時候,我們不需要任何理由。但是離開一個人,卻需要千百個理由。

即使愛情已經變調了,我們還是會經常告訴自己:

「他不好,可是我愛他。」

「我知道我應該離開他,可是我就是放不下,我們的感情實在太深厚了。」

「人生本來就不是十全十美的,我不應該太過挑剔。」

然而,一旦你問自己:戀愛後的你,是否比戀愛前的你更幸福?

一切的答案就再清楚不過了。

我們不是為了戀愛而戀愛,我們是為了要讓自己更幸福,所以才投入一段感情當中。

既然如此,我們也不需要為了任何理由而延續一段不幸福的戀情。幸福,是感情存在的最大理由。

而它,永遠只屬於專心尋求它的人。

當你可以為了專心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捨棄一段不快樂的愛情時,相信我,有一天,你會幸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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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魏太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