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,人之所以不願意從失敗的戀情中離開,不是因為這段感情曾經帶給我們多大的快樂,而是因為這段感情曾經令我們多麼痛苦。

曾經接過一位香港讀者寄給我的電子郵件,她寫的十句話裡有九句是在向我抱怨她的男朋友有多麼不長進。

我建議她和男朋友分手,她卻回信告訴我說:「不行!我已經付出很多了!我為他墮過兩次胎,還在他身上花了不少錢,要是和他分手,我不就什麼都沒了!」

她的想法不無道理,為愛情犧牲是一回事,為愛情「白白地」犧牲,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
李安導演的電影「色,戒」,不也反映了相同的心態?

根據張愛玲原著的描述,女主角王佳芝之所以會愛上敵人,是因為「每次和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,把積鬱都沖掉了,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。」

只要能夠和易先生在一起,她就算沒有白白犧牲了童貞。

原來,最令我們放不下的,不是那些開心的片段,而是那份壯志未酬的不甘心。

我們都不願意走冤枉路,但奇怪的是,當我們發現自己竟然走在一條冤枉路時,我們卻又沒有勇氣再走回頭路。

我們很想要從對方身上拿回自己「應得」的東西。我們以為,只要一直「拗」下去,「拗」久了就是你的!

然而,從客觀的角度來看,你的犧牲與付出,是你自己選擇如此,不是對方強迫你這麼做。

你用付出來證明你的愛,也用付出來贏得對方的愛,你其實已經達到了你的目的,又何來的不公平?又何必不甘心?

愛一個人的時候,一切都不算犧牲,那只不過是愛的代價。

畢竟,在付出的過程中,你是開心的。

如果現在你感到後悔了,那麼大不了不再付出就是了,何必連過去的情份都一併討回來呢?

就容許自己當個慷慨的情人吧!你之所以付出那麼多,是因為你給得起。你的付出沒有得到相對的回饋,就當他對不起。

相愛一場,輸贏已不重要。不怕輸,只怕輸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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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魏太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